佛山中高职学校

佛山中高职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2019-12-18 16:31:25 junping

一、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一)合并本科录取批次。根据国家和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关于“逐步减少录取批次”的要求,结合我省高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进行适当调整、优化,以进一步扩大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的选择权,引导高校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步伐,促进高校特色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

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批次调整合并后,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15个院校志愿数,即院校志愿数设a、b、c、d、e、f、g、h、i、j、k、l、m、n、o 15个,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录取时,本科批次三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要求统一调整为2c及以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和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含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往年的标准划定。


(二)艺术体育类统考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将现各批次艺术(含音乐、美术,下同)、体育类统考专业的投档,从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 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各批次艺术、体育类统考专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课和术科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成绩占60%),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投档时,按考生总分及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院校志愿依次检索进行投档。投出档案,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除艺术类统考专业外,其他艺术类“统+校”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志愿,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教育部明确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统+校”、“校考”专业(含经省招生办同意提前录取的院校)的录取工作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三)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录取设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本科批次设a、b、c 3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专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二、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一)继续推进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改革。继续实施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本校不低于35%的上年度招生计划,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安排在春季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组织录取。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1个院校志愿+9个院校平行志愿的方式调整为一个平行志愿组,设置6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二)深化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改革。

一是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的成绩,其考试时间从2019年起调整至1月份进行,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是规范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证书报考专业范围。进一步梳理规范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对应关系,增强专业与证书之间的对应性,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更好地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

三是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增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应统筹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增加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

选择10所左右高职院校,安排其中部分专业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在中考改革试点市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录取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