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五年制大专学校

石家庄关于做好初中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2020-01-10 11:43:02 junping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

寒假、春节临近,各级“两会”将相继召开,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有关做好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特别是市委主要领导在参加指导市教育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所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岁末年初的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石家庄五年制大专学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岁末年初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种检查考核集中,领导精力分散,各县(市、区)教育局一定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校园治安、消防、食品、交通安全等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责任体系,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平安。

二、强化安全教育,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各学校要结合岁末年初易发安全事故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要在学生放假离校前,通过班队会、宣传栏、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对学生普遍开展适合学生年龄段特征的安全教育;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包括防范交通、食品、校园欺凌、滑冰溺水、煤气中毒、燃放爆竹炸伤等安全内容,提醒告知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离校后的监管责任,加强对自家孩子的教育看管,营造学生安全社会参与、家校共治的良好氛围;要将“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中,并将家长签字后的回执全部收归学校留存备查。

(一)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建立完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教育作用,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安全、德育教育,有效防范寒假、春节期间校外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防范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岁末年初,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多发,学生交通出行的安全隐患增多,因此,各学校在此期间原则上不要组织学生集体包车外出活动。今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再组织学生外出时,要按照12月13日市教育局与市公安交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学生外出包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必须经各县(市、区)教育局的“一把手”签字审批方可组织,并严格控制外出车辆和学生人数,原则上不组织跨省的集体外出活动,遇恶劣天气,必须取消外出计划。放寒假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辖区学校,特别是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学校认真开展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告知家长和学生要选择正规车辆,不乘坐无证、无照黑车出行;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在节假日、寒假等学生、幼儿出行高峰期间,对黑车及超速、超载运营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坚决取缔,切实保障我市学生的交通安全。

(三)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民办、农村寄宿制学校,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第一责任人、领导陪餐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各关口,确保我市学生食品安全。

(四)防范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发生。岁末年初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易发高发,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聘请专业人员,对学校消防设施设备、老旧线路、燃气管道设备、易燃易爆品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取暖、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与管理,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私接电源、违规使用电褥子等行为,规范安全取暖措施、设备,严防学生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五)防范冬季滑冰溺亡等事故发生。各学校要积极开展防范滑冰溺亡、拥挤踩踏、烟花爆竹炸伤和电信诈骗、校园贷(含网络贷、套路贷、培训贷各类涉校涉生违规贷款)、大学生校外住宿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并鼓励师生举报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有力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三、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在寒假前后和各级“两会”期间,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危化品库、围墙内外、在建工地、有限空间(管廊通道)等场所和安保、消防、食品、水电气暖、危化品、校车(含其他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等方面进行不留死角、不漏一处的全面细致排查,特别是要按照市安委办相关要求,聘请当地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学校天然气设施设备及临街校舍外租门店,进行防火灾、防燃气爆炸等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台账,录入“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安排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及时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书面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专题研究尽快整改到位,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学校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排查整改落实到位不走过场。

四、严格值班值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保证通讯畅通。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种突发安全事件,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切实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