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比乐中学

上海市比乐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2022-04-12 13:56:10 icanlp07

上海市比乐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体育后备人的培养,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工作,依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各项文件精神和《黄浦区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年我校将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高中体育特长生,为使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能依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有序进行,现制定比乐中学年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收项目、名额及范围

田径、射箭、游泳(区内)

二、招生条件

1.具备年报考本区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并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2.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2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

3.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参加报名。

⑴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⑵获得区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⑶经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中职高职学校

三、报名方法、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4月23—30日

报名时请带好:

l  由毕业学校盖章的《中考报名信息表》和《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l  区体教结合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

l  获奖证书以及比赛秩序册。

l  初三年级的学生成长手册等。

四、专项测试时间、地点与项目

测试时间:5月4日(周一)9:30开始。

测试地点:比乐中学操场(游泳项目时间待定)。

测试项目:见附表一《比乐中学招收高中体育特长生测试方案》。

五、招生程序

1、4月19日前学校制定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送教育局审核(通过教育平台发送至区体卫艺科邮箱)。

2、4月23日前在我校园网上公布经区教育局审核修改后的我校招生方案。

3、4月23日—30日报名。

4、5月4日由该项目工作、监察和专家小组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对参加体育特长生报名的学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并全程录像。

5、5月4日前完成体育专项测试,且全程录像,并将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和“公示情况说明回执”反馈给该生在读学校和在训学校,由该生在读学校和在训学校在显著处张榜公示7天。

6、5月13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学校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按《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格式要求,报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审核(表格一式四份)。

六、招生录取要求与方法

1、被确认为体育特长生的学生,须在高中学校的指导下,单独填报志愿(区志愿填报系统);在后续的统招志愿填报时,志愿填报系统会自动将该志愿转入“1-15志愿栏”中的第一志愿。外区生源的特长生,须在高中学校的指导下,单独填报志愿表(纸质)。

2、体育特长生录取的文化考试成绩要求

拟录取体育特长生参加上海市统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后,如果录取总分满足如下要求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l  符合我校招收项目,市级以上比赛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个人前三名,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录取总分达到上海市普通高中低投档控制分数线70%及以上的体育特长生,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l 符合我校招收项目,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市级及以上比赛集体项目第四名到第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第四、五名的学生;区教育局、区体育局举办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第一名的学生,以上的拟录取体育特长生,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录取总分在上海市普通高中低录取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30分录取。

3、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将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体育特长生进校后的正常训练与比赛,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训练与比赛,则由区教育局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4、录取后,学生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应与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签订《奥运重点后备人才培养目标责任书》。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将对这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单列实行全程跟踪和监管。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落实市教委发布的相关返校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对所有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近期行程、健康状况等进行排摸,确保完成自我健康管理等要求。

2、所有考务相关人员近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尽量避免到人流较为密集或空间相对封闭的场所活动。

3、采取适当延长每天测试总时长、分组测试等方式,完善现场测试安排,减少人员聚集时间。同一时段、同一测试场地所有人员一般不应超过20人。

4、严格落实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进考场前身份核验、体温验测及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等措施。

5、原则上,测试应在室外空阔、通风良好的场地进行,确需在室内场地进行的,应通过开窗通风,使用排风扇等方式保持空气流通,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提前做好测试场地设施清洁消毒,并根据器材种类采用适宜的方法在不同考生之间进行消毒。

6、测试过程中,考生之间应至少保持距离一米以上距离。除考生可在测试进行时不佩戴口罩外,其他情况下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用手触碰器材前后应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液消毒)。

7、测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离开考场、防止人员聚集。要制定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出现体温超过37.3℃或干咳、胸闷、气促、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诊并上报。测试结束后两周,持续关注所有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的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