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

2020-05-26 11:01:15 hjpadmin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完全学分制下的课程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教学监控与评价,特对我院听课制度进行修订。 


一、听课制度的适用对象 


学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院务委员(系务委员会主任)、专业主任、教师、有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 


二、听课方式 


分教学服务中心安排和随机听课两种。教学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安排有关人员到指定的教室听课;随机听课指听课者可在每学期的任一时间、地点进行听课。 


三、听课范围 


听课范围为全院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开设的全日制专科的所有课程,听课课型为理论课、习题课、实验课和实训课等,包括新授课与复习课。 


四、听课量 


1、学院领导 


(1)学院领导每月听课不少于4课时。 


(2)学院领导听课旨在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中层干部、主任助理 


(1)院务委员(系务委员会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4课时,未承担教学任务的院务委员(系务委员会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8课时。 


(2)教学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每月听课不少于4课时。 


(3)学生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年级部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4课时。 


(4)其他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听课不少于1课时。 


(5)学院中层干部、主任助理听课旨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教学改革、进行教学监督。 


3、专业主任 


(1)专业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4课时。 


(2)专业主任听课旨在了解本专业教学实际状况,发现并逐步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 


4、专任教师 


(1)每位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3课时,见习助教每月不少于4课时。 


(2)专业主任安排专业组内教师间相互听课,保证本组教师都有同行评教。教师听课旨在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5、其他人员 


(1)有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每月听课不少于1课时。 


(2)辅导员每月听课不少于1课时。 


(3)其他人员听课旨在了解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和师生对教学的反映,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教学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五、听课要求 


1、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 


2、听课人员要提前到达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 


3、听课人员不仅要听课,而且还要检查授课教师的教学文件(如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和学生考勤与平时成绩记载本),仪器设备运行状况和教室管理情况等。 


4、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六、组织管理 


1、各级领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要自觉遵守和坚持听课制度。 


2、对教师听课做到全部覆盖,确保每位教师有领导、管理人员或者同行评教,所有评价信息需要在网上输入,教学服务中心定期对听课进度进行公布。 


3、教学服务中心每月或不定期抽查听课情况,所有人员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第18周交教学服务中心存档。 

4、各级听课人员应将听课作为一项任务纳入本人工作目标,学院将把听课情况作为听课人员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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