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助教管理办法

2020-05-26 11:00:09 hjpadmin

为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同时提高年轻专任教师的业务水平,我院为外聘兼职教授配备课程助教,以期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一、课程助教的任职条件 


1、新进年轻教师; 


2、由非专任教师新转岗至教师岗位的人员; 


3、新开课、开新课的相关教师; 


4、经评教、考核学院认定须承担课程助教职务的教师等。 


二、课程助教的聘任程序 


1、每学期正式排课、选课前,最迟开学一周内,二级院部根据本院部专兼职教师的实际状况等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院、部将拟定的助教名单报送人事处审核,同时抄送教务处。 


三、助教的工作职责 


1、向教授讲解学院的规章制度,使之尽快熟悉,并参照执行; 


2、助教要随教授跟班听课,做好听课笔记,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3、按学院的规定协助教授做好教学文件的准备工作,如:送交领取试卷,教学包,教学日历等等。 


4、根据教授的授课要求做好学生的课后辅导; 


5、根据教授的作业要求指导学生完成作业,批改作业,并向教授反馈学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6、根据教授的实验或实训的要求,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或实训; 


7、承担教授与院部或学院间的沟通联系,协助院部妥善处理教授往返路途或其他客观原因的困难。 


四、助教的工作考核 


1、院部听取学生的意见; 


2、院部听取教授的意见; 


3、院部检查听课笔记; 


4、院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考核。 


五、助教的学分津贴 


按《硅湖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课程津贴实施办法》硅字(2009)36号文的学分课程津贴*0.3,考核不合格时将扣减系数。 


六、此管理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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