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高职学校

石家庄中高职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2019-12-18 11:28:03 junping

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一)继续推进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改革。继续实施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本校不低于35%的上年度招生计划,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安排在2018年春季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组织录取。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从2017年的1个院校志愿+9个院校平行志愿的方式调整为一个平行志愿组,设置6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二)深化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改革。

一是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的成绩,其考试时间从2019年起调整至1月份进行,2018年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是规范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证书报考专业范围。进一步梳理规范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对应关系,增强专业与证书之间的对应性,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更好地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

三是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增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2018年,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应统筹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增加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

往年未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的高职院校,按照2017年招生总计划的10%(其中“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占3-5%)预安排计划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往年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含不到年度招生计划1%的高职院校),按照2017年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计划20%的增量(其中“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计划增量不低于5-10%)预安排计划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以更好地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继续实施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招生办法,并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选择10所左右高职院校,安排其中部分专业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在中考改革试点市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录取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