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高职学校

石家庄规范和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2019-12-18 11:29:44 junping

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考核、录取办法。


一是逐步搭建全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报名、测试和录取平台,从计划编制、招生章程上报、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考生资格和考务安排、职业适应性测试、院校上报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省招办审核均在该平台上进行,进一步优化流程,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分类指导,规范考核方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以自划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可以使用网上联合测试成绩,也可以由院校自主命题进行测试,即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以“学考+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或“学考+自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主要评价录取模式,有特殊需求的高职院校(专业)可增加对考生的技能考核,但须提前公布;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命题并组织测试。

三是规范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对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暂停现代学徒制招生。

深化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改革。

一是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的成绩,其考试时间从起调整至1月份进行,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是规范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证书报考专业范围。进一步梳理规范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对应关系,增强专业与证书之间的对应性,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更好地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

三是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增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应统筹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增加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选择10所左右高职院校,安排其中部分专业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在中考改革试点市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录取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录取。